篮球界外断球有问题吗_篮球界外断球有问题吗
1.篮球比赛中有哪些常见的犯规动作
2.篮球比赛中,对方发界外球,防守队员能不能出线
3.篮球规则介绍
篮球比赛中有哪些常见的犯规动作
违例 比赛中,队员有违反规则的行为但未造成犯规,叫做“违例”。包括带球跑、非法运球、拳击球、脚踢球、球回后场、攻防中的干扰球、三秒钟、五秒钟、十秒钟、三十秒钟以及使球出界和掷界外球、罚球、跳球时违反规则等。对各种情况的违例均有不同的处理和罚则。 走步违例 队员持球走三步以上,即是走步违例。 两次运球违例 运球结束后再次运球,或者双手拍球,都算违例。 踢球违例 故意用脚碰球。 如果大力踢球会被判技术犯规。 30秒违例 攻方如果在30秒内没有射球,就算违例。 10秒违例 攻方在10秒内没有把球带到前场,就算违例。 5秒违例 在5秒内没有投出界外球,就算违例。 3秒违例 攻方的任意球员在守方禁区内停留超过3秒,就算违例。3秒钟的限制不 违例:两次运球、走步、回线球、干扰球、球出界或掷界外球违例、踢球或拳击球、时间类的违例(3秒,5、10、24) 侵入犯规 指球进入比赛状态,活球或死球时与对方队员非法接触的队员犯规。 依据是: ⑴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尽可能避免发生身体接触; ⑵任一队员只要在占位时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占据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位置; ⑶如果发生了身体接触的犯规,应由造成身体接触的队员负责。比赛中,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或过分弯曲身体成不正常的防守姿势或占据不合法的防守位置,以阻挡、阻挠、推人、撞人、绊人来阻碍对方行进。除了抢球附带地接触了对方持球人的手以外,不准用手触及对方。裁判员根据规则对不同情况下发生的犯规进行相应的判罚。动作粗暴或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予以警告或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双方犯规 指比赛双方2名队员同时互相犯规。在登记犯规队员一次犯规后,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同时发生时,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 技术犯规 指队员违反运动道德的行为与对手未发生身体接触的犯规。漠视裁判员劝告,同裁判员谈话、接触没有礼貌,或使用不尊敬的语言和举动戏弄对方及故意延误比赛等,均判作“技术犯规”。场上队员技术犯规,由对方罚球两次。犯规性质严重或坚持不改者,则取消比赛资格。场外教练员、替补队员技术犯规时,由对方罚球两次。无论罚中与否,都由罚球队在边线中点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教练员在一场比赛中有两次技术犯规或由于其本人、助理教练、替补队员或任何与球队有关人员违反运动道德,累计被判三次技术犯规,则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并责令其离开球场,由助理教练员或队长代理其职务。 全队七次犯规 在2×20分钟赛制的每半时(决胜期是下半时的继续),一个队的队员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累计达七次后,再发生犯规,均判给对方两罚球。若是控制球队的队员犯规时,则登记该队员一次犯规后,由对方在就近边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84年在慕尼黑会议上修定并开始执行。在此之前执行“全队七次犯规”执行一加一罚球规则。 五次犯规 在2×20分钟赛制比赛中,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共达五次者,必须自动退出比赛,由同队队员替补继续比赛。 球回后场 也称“回场球违例”。当控制球的队球已进入前场后,不得使球回后场;否则判违例。这一限制适用于前场掷界外球、抢篮板球和抢断球时。宣判球已回后场,有三种情况:⑴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⑵球已触及后场;⑶该队队员首先触及球,球已触及后场。由防守队在中线界外延长线处骑跨站立掷界外球。 三秒钟规则 比赛中,控制球一方的队员(徒手、持球或运球)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超过三秒钟,即判违例,由对方在就近端线掷界外球。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条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三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均有效。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抢篮板球或死球时,不受三秒钟规则限制。 五秒钟规则 以下三种情况均判五秒钟违例: ⑴比赛中,持球队员在五秒钟内未传球、投球、滚球或运球时; ⑵掷界外球时,队员从他可处理球起,五秒钟内未将球传给场内队员时。以上两种判给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 ⑶罚球队员得球后在五秒钟内未进行投篮,判取消该次罚球权。 十秒钟规则 比赛中,进攻队从后场控制活球开始,必须在十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否则将判违例,由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48年在伦敦会议上制定并开始执行。1961年后一度取消。1973年重新恢复。从2000年起,又将十秒钟改为七秒钟。 三十秒钟规则 比赛中,一个队在场上控制活球时,必须在三十秒钟内投篮,否则被判违例,由对方在就近边线掷界外球。如在三十秒钟内球被对方打出界外,不应重新计算三十秒钟,该队掷界外球入场后,必须在三十秒钟的剩余时间内完成投篮;裁判员为了保护受伤队员而中止比赛,并由原控制球队掷界外球,三十秒钟要连续计算。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56年在墨尔本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于1957年开始执行。从2000年起,又将三十秒钟改为二十四秒钟。 带球跑 也称“持球移动”。比赛中,持球队员合法停步后,已确定了中枢脚,可在投篮、传球时提起,但必须在落地前将球出手;开始运球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准离地。否则两者均判违例,由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 干扰球 比赛中,队员对球篮上空的球进行干扰,即判违例。 包括: ⑴在投篮时,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⑵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⑶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其罚则是:如攻方违例,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在罚球线的延长边线外掷界外球。守方违例,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由守方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中枢脚 指获球队员与地面保持接触作轴的脚。规则规定,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另一脚一接触地面时,原先那只脚就是中枢脚;如果双脚分先后着地,先着地的脚为中枢脚;如果双脚离地且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做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在比赛中,如持球突破、运球转身、原地投篮、急停跳投、转身投篮以及传球等技术的应用,都必须确定中枢脚。 进入比赛状态 比赛中,下列情况表明进入比赛状态: ⑴裁判员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或进入罚球区执罚; ⑵在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当队员站在掷界外球地点可处理球时。 球成活球 比赛中,下列情况表明球成活球: ⑴跳球中,球到达最高点后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合法拍着时; ⑵裁判员将球递交给罚球队员,该队员可处理时; ⑶掷界外球,球接触场内队员时。 球成死球 比赛中,场上发生任何违例、犯规、争球等情况而裁判员鸣哨时,即为“死球”,计时员立即拨停计时钟。当球中篮时也为死球,但只在比赛最后2分钟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停止计时钟。 阻挡 侵人犯规的一种。指在比赛中因阻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而造成的犯规。如防守队员双脚同时着地,也面对对手,但两脚距离过宽,如持球队员撞及防守队员的腿部,应判防守队员阻挡犯规。持球队员突破腾空时,防守队员未占据通道,待持球队员腾空后才移至通道,如发生冲撞,应判防守队员阻挡犯规。 垂直性原则 比赛时,队员有权拥有他在场内的地面位置以及其上空(圆柱体)活动。系保护队员在其所占之地面和垂直上空的空间。是判断是否侵人犯规的依据之一。当队员违反这一原则而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即有可能被判为犯规。如防守队员超出他的圆柱体将胳臂放在进攻队员上方,以阻止其垂直起跳或投篮而发生身体接触时,判防守队员侵人犯规;进攻队员倚在位于背后进行合法防守的队员身上做投篮动作,从而失去垂直位置并造成身体接触,判进攻队员撞人犯规。 罚球 比赛中对队员犯规的一种判罚。队员在罚球线后不受阻碍的情况下投篮,是篮球比赛得分的组成部分。罚中得1分。以下情况取消罚球队员的该次罚球权:⑴罚球时脚踩罚球线;⑵在球未触及篮圈前过早地进入罚球区;⑶在五秒钟规定时间内球未出手;⑷投出的球没有触及篮圈。比赛中,罚球命中率的高低对比赛胜负影响很大,故已为篮球运动技术训练内容之一。 争球 比赛时,当双方各一名或多名队员各用手紧握住球(不是采用粗野动作),任何一方无法单独抢到球时,判为争球。由双方争球队员在就近的圆圈内跳球,继续比赛。遇特殊情况的争球,如双方队员同时使球出界,或裁判无法判定是谁使球出界,应由两个有关队员在就近圆圈内跳球。当比赛中球停在篮圈的支颈上时,就在罚球线上由双方任一队员跳球。
篮球比赛中,对方发界外球,防守队员能不能出线
这是不能的,防守队员踩线防守,裁判会提醒的,如果抢断成功,不算的。
篮球比赛即根据篮球运动进行的比赛。篮球比赛的形式多种多样,有较为常见的五人篮球,也有现在流行的街头三人篮球赛,是三对三的比赛,更讲究个人技术。
⒈篮板(西el tablero):两面篮板应以透明的材质制成,最好是强化安全玻璃,其硬度相当于厚度三公分的木质。篮板的规格为宽1.80公尺,垂直高度1.05公尺,其下缘距离地板最少2.90公尺。篮板的表面应平整,四周画上自界外线算起,宽为59公分,高为45公分的长方形,此长方形底线的上缘必须与篮圈上端相接。
⒉球篮(西el canasta):球篮包括篮圈(西el aro)和篮网(西la red)。篮圈-由坚实的铁料制造,内缘直径最少为45公分,最多为45.7公分,并漆成橘色。金属篮圈直径最小为1.6公分,最大为2.0公分。篮网-应为白色,悬挂于篮圈上,其目的在使球入篮后能稍受阻力,篮网应有十二目以便悬挂在篮圈上,其长度最短为40公分,最长不得超过45公分。
⒊球:篮球必须是正圆体,颜色为橘色,外皮必须用皮、橡胶或合成物质等材质制成,重600至650克,周长75至78厘米。球内气压的程度,以从球底部量起约1.8公尺的高度落到比赛场地上,其反弹高度,从球的顶部量起不得低于1.2公尺,或高于1.4公尺。
篮球规则介绍
好多呢。我贴点规则原文给你看看。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正当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⑸?纳硖褰哟ァD苡蒙硖宓娜魏尾课焕丛斐烧飧?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九章 技术犯规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注解
一、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例如抓篮圈和猛烈扣篮)。
二、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要立即警告该队的教练员。
三、若再重复这种行为要立即宣判该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第55条 打架
一、在打架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二、然而,在打架中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有教练员可以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
三、如果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又不去帮助维持或恢复秩序,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对于任何这类事件:
一、判教练员或教练员们一次技术犯规并按适当的条款处理此技术犯规。
二、
1、每一起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要按“正式比赛程序”中记录表部分第六条第3款(8)所描述的进行登记。
2、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为全队犯规记录。
3、对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处理,即: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导致的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任一队都不罚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