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的竞赛规程_简述1份篮球竞赛规程
1.学校篮球比赛目的规程
2.现在急需篮球的全部规则!!(要有解释)
3.篮球规则
4.求篮球和足球的基本规则
学校篮球比赛目的规程
一、目的任务: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推动我院学生篮球运动的开展,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互相学习,交流经验,达到增强学生体质和提高我院学生的篮球运动水平。特举行惠州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学生篮球赛。
二、主办单位:
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惠州学院体育系
四、参赛单位:
学生组:(以系为单位)
中文系、数学系、政治法律系、经济管理系,服装系、外语系、电子科学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建筑与土木系、化学系、艺术教育系。(每队男女运动员各12人,领队各1人,教练各1人)
五、竞赛分组:
学生男子组、学生女子组
六、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07年5月14—30日
2、比赛地点:惠州学院金山湖校区篮球场
七、比赛办法:
1、参赛者须是:通过国家高考,全日制在校在册学生。
2、运动员必须经校医务室检查适宜参加比赛者方可报名。
3、各代表队在比赛中服装需统一,上衣前后号码清楚。
4、比赛执行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5、比赛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比赛,各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决出名次。
八、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医务室印章于2007年4月26日前报体育系办公室黄丽冰老师(联系电话:2529165)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各组别均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各组别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记分,再将名次分分别乘以3,按27、21、18、15、12、9、6、3计入本单位的2006年校第十四届运动会各代表团的团体总分。
3、比赛中不足9个代表队的组别按实际参赛队减一录取。
十、其它事项:
1、本着贯彻全民健身精神,推行本校两个精神文明为目的,认真组队训练及参加比赛。
2、各队组队,训练及比赛经费由各单位负责。
3、如无故不参加比赛,将取消本单位2007年参加学校第十五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十一、规程不尽之处由组委会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现在急需篮球的全部规则!!(要有解释)
篮球的比赛规则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给你个网站,你去那里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第一章 比赛
整个“篮球规则”中提到的都是男性教练员、队员、裁判员等等,没有任何性别歧视的意思,显然,它也同样适用于女性,这样写法仅仅是为了方便起见。
第一条 定义
每场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目的是将球进入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获得球或得分。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要受下列规则的限制。
第二章 尺寸和器材
第二条 球场尺寸
一、球场是一个长方形的坚实平面,无障碍物。
二、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正式比赛(见“正式比赛程序”第五节),球场尺寸为:长28米,宽15米,球场的丈量是从界线的内沿量起。
二、球篮 球篮包括篮圈和篮网。
1、篮圈要按如下要求制作:
(1)实心铁条,内径为0.45米(45厘米),漆成橙色;
(2)圈条的直径最小为0.017米(17毫米),最大为0.020米(2 0毫米),圈的下沿设有小环或类似的东西,以便悬挂篮网;
(3)它们要牢固地安装在篮板上(见下面注),篮圈顶面要成水平,离地板3.05米,与篮板两垂直边的距离相等; 注:我们建议:最好把篮圈安装在篮板的结构架上,这样,篮圈上所受的力就不会直接作用到篮板上。
(4)篮板面距篮圈内沿的最近点是0.15米(15厘米);
(5)可以使用抗压篮圈。它们要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a、它们要具有与那些不可活动的篮圈完全相同的反弹特性。定压装置要保证这些特性,并保护篮圈和篮板。篮圈的设计及制造可保证队员的安全;
b、具有定力锁定器的那些篮圈,在离篮圈最远点圈顶上施加静荷载未到105千克时,定压装置绝不能松动;
c、当定压装置打开时,篮圈向下转动,与原来水平位置的夹角不得超过30度;
d、当定压装置打开并不再施载后,篮圈要自运返回到原来位置。
2、篮网用白色的细绳结成,悬挂在篮圈上;它的结构要能够使球穿过球篮时有暂时的停顿。网长不短于0.40米(40厘米),不长于0.45米(4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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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球的材料、尺寸和重量
1、球是圆形的,为认可的暗橙色;
2、外壳用皮、像胶或合成物质制成;
3、圆周不得小于0.749米(74.9厘米),不得大于0.780米(7 8厘米);
4、重量不得少于567克,不得多于650克;
5、充气后,使球从1.80米的高度(从球的底部量起)落到球场的地面上,反弹起来的高度不得低于1.20米,也不得高于1.4 0米(从球的顶部量起);
6、球面的接缝或槽的宽度不得超过0.00635米(6.35毫米)。
7、主队至少要准备两个用过的、符合上述规格的球。主裁判员是确定球是否合乎标准的唯一鉴定人。
如果上述球经鉴定不适宜作为比赛用球,他可以选择客队提供的球,也可以从两队作赛前准备活动使用的球员进行选择。
四、专用器材 主队要提供下列专用器材供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使用:
1、比赛计时钟和计秒表
(1)提供比赛计时钟和计秒表各一块供计时员使用。
(2)比赛计时钟为比赛的每个阶段计时和在比赛的每个阶段的间隔时使用,并且放置在让赛场上每一个人都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3)计秒表用来为暂停时间计时。
(4)如果主比赛计时钟旋转在比赛场地中央的上方,那么在比赛场地每端的地面上要各设一个同步的副钟。每一个同步的副钟要既能指示得分,又能指示剩余的比赛时间。这些同步的副钟必须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
2.30 秒钟装置
(1)该装置由30秒钟计时员操纵,用于管理30秒钟规则;
(2)该装置是自动的、倒计数型,并且是用秒来指示时间;
(3)该装置要具有这样的功能:
a、当任一队都不控制球时,装置上没有显示;
b、当宣判球出界并且不需30秒钟装置复位时,该装置能接着从停住的时间处继续计时。
3、信号 按规则要求至少要提供两种互相独立的信号器材,它们能发出显然不同并且是非常响亮的声响;
(1)一种是计时员信号(每节和每半时终了时自动发出声响) ,记录员信号是同一种信号(仅在死球期间,就请求暂停、替换等事项,由记录员操纵发出声响来引起裁判员的注意);
(2)一种是30秒钟计时员信号(30秒钟周期结束时自动发出声响)。
4、记录板 记录板要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包括观众)都能看清楚。
5、记录表 记录表要由国际篮球联合会批准,并由记录员在比赛开始前和比赛中按规则规定进行填写。
6、队员犯规次数标志牌 这些由记录员处置的标志牌要符合下列要求:
(1)标志牌为白色,牌上数字的最小尽寸是:长0.20米(20厘米),宽0.10米(10厘米);
(2)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5数字的标志牌,1至4的数字为黑色,5为红色;
(3)对于4 X12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6数字的标志牌, 1至5的数字为黑色,6为红色。
7、全队犯规标志 要按下列要求为记录员准备两个全队犯规标志:
(1)它们是红色的;
(2)宽0.20米(20厘米),高0.35米(35厘米),最好呈三角形,当它们放在记录台上时,要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
注:可以用电子的或灯光装置,但它们要符合上述要求。
8、全队犯规指示器 是指明全队犯规次数的适宜装置。
该装置要停在全队犯规的次数上(对2 X 20分钟的比赛为8次;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为5次),表明某队已达到了受处罚的状态 (第五十八)。
五、对于在国际篮联的正式比赛中使用的器材,见“正式比赛程序”第五节。
第三章 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 5条 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
一、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各一名,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各一名为其助理。
二、也可以有一名技术代表到场。技术代表在比赛中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三、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要按照规则和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确定的国际篮联对规则的官方解释来指导比赛。
四、要特别强调:担任一场比赛的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不得与比赛双方的组织有任何方式的联系。
五、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或技术代表都无权同意改变规则。
六、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服装是:
1、灰色上衣;
2、黑色长裤;
3、黑色篮球鞋和黑色袜子。
第 6条 主裁判员的权力
一、主裁判员要检查和批准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二、他要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并确认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
三、他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物品(见第十三条第六款);
四、他要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比赛;
五、如遇裁判员对球中篮是否有效的意见不同时,他要作出最终的决定。
六、当情况需要时,他有权停止比赛。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他也有权判定该队弃权;
七、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终了,或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要仔细地审查记录表和核定比分,并确定剩余的比赛时间;
八、在与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的任何商议后,他总要做出最终的决定;
九、主裁判员有权决定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
第 7条 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
二、他们须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即开始行使权力。比赛结束时,经主裁判员批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了裁判员和比赛的联系。
三、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犯规的罚则要按适当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如果在比赛时间终了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的期间,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发生了事伯,并保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负责的部门要予以适当而严肃的处理。
五、任一裁判员无权取消或质问另一名裁判员在本规则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宣判。
注解 在比赛的结尾,如果对比赛时间的确切终止有疑问(例如:计时员违例、争球或犯规后未停止比赛计时钟),裁判员要:
一、在下列时候立即互相商量,以确定比赛剩余的确切时间:
1、当投篮球离手时;或
2、发生违例、争球或犯规时。
二、如果有进一步磋商的必要,主裁判员要向地场的技术代表征求意见,并听取记录台人员的陈述。 主裁判员要作出最终决定。
三、如果在下半时,或决胜期结束的同时或在此前发生犯规,而完成罚球后需要有决胜期,那么,结束比赛时间的信号发出后至完成罚球前发生的所有犯规,要看作是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的犯规,按适当的条款处罚。
四、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要立即将该事件报告专管的部门。
第 8条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定义:
违犯:任何由队员或教练员构成的犯规或违例。
一、发生违例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按“裁判员手册”上所确定的手势要求依次完成手势;
3、然后遵照规则第三十一条判给对方队员掷界外球。
二、发生侵入犯规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他要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 如果裁判员要求,则犯规队员需要按要求举起手来以示队认;
3、然后,裁判员要按“裁判员手册”中确定的报告犯规的程序向记录台报告;
4、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技术犯规或双方犯规,裁判员要立即做出该犯规类型的适当手势。
注解
一、在罚球或投篮成功后,裁判员不要鸣哨。
二、每次宣判犯规或跳球后,裁判员总是要交换他们的场上位置。
三、在所有的国际比赛中,如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必须使用英语处理。
第 9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一、
1、记录员要登记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和所有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 在发现提交的上场队员名单、替补队员或队员号码有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后,要尽快通知就近的裁判员;
2、他要记录两队的累积分数;记录投篮和罚球得分;
3、他要记录每一个队员的侵入犯规和技术犯规次数,当宣判了任一队员第5次犯规(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或第6次犯规(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同样,他要记录每一位教练员的技术犯规,并且当该教练员按照第五十三条罚则第二款必须离开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4、他要记录每队请求的暂停次数,当在每半时已登记了某队第二次暂停(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或第三次暂停(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他要通过裁判员通知该队教练员;
5、当计时员指示暂停时间已达50秒时,记录员要发生信号通知裁判员;
6、他要出示每个队员犯规的次数。每当队员犯规时,他要举起与该队员犯规次数相一致的标志牌,并要让双方教练员可见;
7、他要按下述做法使用全队犯规标志:
(1)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某队半时中第7镒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标志;
(2)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 某队一节中第4次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规标志;
8、他要按第三十二条实施替换;
9、记录员的信号既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或比赛,也不能使球成死球。 他要注意:只有在死球和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在球再镒进入比赛状态之前才能发出信号。
二、助理记录员要操纵记录板。他的职责不得妨碍其他记录台人员的职责,或与其相冲突。
篮球规则第10条 计时员的职责
一、计时员要按本规则规定掌握比赛时间的运行和停止的时间;
二、计时员要注意每半时开始的时间,并在比赛开始前3分多钟时通知主裁判员,以便主裁判员可以通知或通过其它途径通知球队;
三、每次暂停,计时员要开动计秒表,并且在暂停时间已达50秒钟时通知记录员发出信号;
四、计时员要用非常响亮的信号表示每半时或决胜期的时间终了;
五、如果计时员的信号失灵或未被听到,计时员要用他可动用的一切可能的办法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六、计时员的信号使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
篮球规则第11条 30秒钟计时员的职责30秒钟计时员要按本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操纵30秒钟装置(计时钟)。
第四章 队员、替补队员和教练员
第12条 球队 每个队要按下列要求组成:
一、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不超过10名合格参赛的球员;
二、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或竞赛中一个队超过3场比赛时,不超过12名合格参赛的球员;
三、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配备一名助理教练员;
四、其中一名合格参赛的球员是队长。
第13条 队员和替补队员
一、比赛进行时,每队要有5名队员上场,并可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替换。
二、球队的球员在场上时为队员,他有权参加比赛。在场下则为替补队员。
三、当裁判员招呼某替补队员进场时,他即成为队员;当裁判员招呼那名队员的替换者进场时,该队员即成为替补队员。
四、队员的服装要按下列要求配备:
1、前后是相同单一颜色的背心(不允许有条纹的背心)。
(1)两侧允许镶边;
(2)镶边要竖直地集中在腋窝下方,每侧的镶边最宽为0.03米(3厘米),两侧镶边的总宽为0.06米(6 厘米);
(3)背心领口或开袖处的装饰边不超过0.03米(3厘米)宽。 在比赛中,男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短裤内。
2、圆领衫可以穿在背心里面,但要与背心相同的单一颜色。
3、前后是相同单一颜色的短裤,但不一定和背心的颜色相同。
(1)允许加装饰边;
(2)每侧的竖直装饰边最宽0.03米(3厘米),两侧装饰边的总宽为0.06米(6厘米);
(3)裤腿口的装饰边不超过0.03米(3厘米)宽。
4、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但要与短裤相同的单一颜色。
五、每个队员背心前后的号码须是清晰的、单色的,并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号 码要醒目,并且:
1、后背的号码至少高0.20米(20厘米);
2、前胸的号码至少高0.10米(10厘米);
3、号码的宽度不得少于0.02米(2厘米);
4、球队要使用4至15的号码;
5、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注: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员改变他的号码,他要向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报告这一改变。
六、主裁判员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1、下列装备不允许:
(1)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防护装备:它们的整体或其支架部分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用软的包扎也不行。
(2)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装备。
(3)头饰和珠宝饰物。
2、下列装备许可:
(1)肩、上臂、大腿或小随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包扎,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
(2)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3)断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也可以。
(4)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的眼镜。
(5)最宽为0.05米(5厘米),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的棉毛织品、软塑料或橡皮制成的头带。
七、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篮球比赛要求。任何用来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力,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八、在这些规则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的装备必须首先要得到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的同意。
注解
一、本条中关于合格参赛的球员服装号码的尺寸、颜色和位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并易为裁判员和记录员辨认。
二、背心上允许的广告不得干扰前后号码的可见性。背心上号码的尺寸无论如何不得缩小。
三、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服装,一套浅色(最好白色),一套深色。
四、对所有的比赛:
1、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要穿浅色服装(最好白色);
2、秩序册中队名在后的队(客队)要穿深色服装;
3、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服装颜色。
五、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比赛,同队的队员要:
1、穿着一致的单一色或多色的鞋;
2、穿着一致的单一色或多色的袜子。
第14条 队长的职责和权力
一、必要时,队长是他的球队在场上的代表。他可以为获得必要的情况向裁判员提出请求。这样做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
二、队长因任一正当原因离开球场,要把他不在场期间代理队长职务的队员通知主裁判员。
第15条 教练员的职责和权力
一、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双方教练员要将包括参赛球员姓名、号码,以及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书面名单送交记录员。
二、至少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练员要确认该队已登记的球员姓名、号码和教练员姓名的名单,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指明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队教练员要首先办理此事。
三、只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提出暂停请求。
四、当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想要替换队员时,该替补队员必须向记录员报告请求替换,并必须立即做好上场比赛的准备。
五、如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教练员如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其职责,要由助理教练员代理。
六、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而在记录表上又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也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如队长因任何正当的原因必须离场,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因被取消比赛资格而必须离场,或因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则代替他担任队长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七、比赛中,仅允许在记录表上登记姓名的教练员站立着。
注解
一、教练员已指定了某队员在开始比赛时上场,如果该队员受伤,只要主裁判员确认受伤是真实的,可以被替换。
二、迟到的替补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只要在比赛前教练员向记录员提交的球员名单中已包括了他们。
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是该队在比赛中唯一可与记录台人员联系的代表。他可以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球成死球期间进行联系,必要时可询问有关比分、时间、记录板或犯规次数等事宜。 他与记录台人员接触的任何时候都必须是态度和蔼和有礼貌。他绝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 时间通则
第16条 比赛时间 比赛可分成:
一、两个半时,每半时20分钟;
二、四节,每节12分钟。第一和第二节、第三和第四节中间的休息时间分别为2分钟;
三、半时间的休息时间为10分钟或15分钟:
1、由当地组织者决定,但该决定最迟必须在预定的比赛(锦标赛)开始前一天通知到所有有关人员。
2、如果仅一场比赛,该决定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通知。
四、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要决定比赛的时间:
1、世界锦标赛由国际篮联中央委员会决定;
2、地区或洲的比赛由地区或洲的最高机构决定;
3、国家或地方的比赛由国家或地方的协会决定。
第17条 操纵比赛计时钟
一、下列情况要开动比赛计时钟:
1、跳球中,球抛到最高点后被跳球队员合法地拍击时;
2、罚球未成功继续比赛,当球触及场上队员时;
3、掷界外球后,当球触及场上队员时。
二、下列情况要停止比赛计时钟:
1、在半时或一节结束的时间终了时;
2、当裁判员鸣哨时;
3、当30秒钟信号发出时;
4、当投篮得分,对方球队按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3已经请求了暂停时。
第18条 30秒钟规则
一、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量个活球时,该队必须在30秒钟内完成投篮。
二、控制球队在30秒钟内未投篮,要发出30秒信号的声响,违反本条规则为违例。
三、按下列规定操纵30秒钟装置:
1、一名队员在场上一旦获得控制活球,就要开动30秒钟装置。
2、一旦球队控制球结束,该装置就要停止(见第二十八条)。
3、只有当队员在场上重新控制球,新的30秒周期开始时,30秒钟装置才复位和重新开始。
(1)如果比赛停止是由于非控制球队队员的行为,将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30秒周期;
(2)如球仅仅被对方队员触及,球仍由原队控制,不开始新的30秒周期。
4、下列情况停止30秒钟装置,但不重新设定30秒周期:
(1)球出界,由原控制球队的队员掷界外球时;
(2)裁判员中止比赛以保护控制球队的受伤队员时;
(3)由于控制球队的行为而停止比赛时。掷界外球后,一旦该队队员获得控制球时,30秒钟计时员就要从时间中断处继续计时。
5、由于任何其它原因,要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30秒周期,除非裁判员判断某队已被置于不利,在那种情况下,裁判员不要判给控制球队一个新的30秒周期。
注解 投篮的球在空中时,如果30秒钟装置错误时发出声响:
一、如果双方队员均未触及球,球进入球篮,则投中得分;
二、如果球被任一队员合法触及或投篮明显不会成功,则球成死球,要判为跳球;
三、如果球有机会进入球篮,并在接触篮圈前被触及,规则第四十四条的所有有关限制均适用。
第19条 要登记的暂停
一、说明 按下列规定,球队持续1分钟的暂停要登记。
1、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每队每半时的比赛时间内可以准许请求两次要登记的暂停,每一决胜期内准许1 次。
2、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每队每半时(两节)的比赛时间内可以准许请求3次要登记的暂停,每一决胜期内准许1次。
3、如果要登记的暂停时间未到,而请求暂停的队已做好了比赛的准备,主裁判员要尽快重新开始比赛。
4、暂停期间允许队员们离开比赛场地,坐到球队席上。
二、程序
1、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要登记的暂停。他要亲自到记录员处用双手做出规定的手势,明确地提出“暂停” 请求。
2、一旦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记录员就要通过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某队的暂停请求:
(1)记录员通知裁判员暂停请求的信号必须地球重新进入比赛状态前发出;
(2)如果裁判员正在向记录台报告一起犯规,在他报告完毕后发出信号。
3、下列情况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也可以获得一次要登记的暂停:
(1)他请求暂停后,如果对方投篮得分;
(2)只要“暂停”请求在投篮队员投篮球离手之前提出。 这时,计时员要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然后记录员发出信号通知裁判员某队已请求暂停。
三、限制
1、从第一次或仅有一次罚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瞬间起,不允许暂停;只有经过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后,球再次成死球时才允许。例外:
(1)在罚球过程中发生犯规。 这时应将罚球全部完成,在执行新罚则球进入比赛状态前给予暂停。
(2)最后一次罚球后,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发生犯规。 这时,在新罚则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应给予暂停。
(3)最后一次罚球后,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前宣判了违例,其罚则是跳球或掷界外球。
2、如有下述情况,则不登记“暂停”:
(1)受伤队员没有接受治疗立即(大约15秒钟)做好比赛的准备;
(2)受伤队员尽快被替换;
(3)已达5次(对4 X 12分钟的比赛为6次)犯规的队员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在30秒钟内被替换;
(4)裁判员允许的延误。
3、未用过的暂停不可挪到下半时或决胜期。
注解 下列几点关于要登记的暂停的处理方法是教练员和记录员要注意的:
一、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后和当时又没有发生犯规的情况外,要给首先提出请求的教练员登记暂停。
二、一个队请求的要登记的暂停可以撤销,但只能在记录员向裁判员发出暂停信号以前提出。
第20条 队员或裁判员受伤
一、队员受伤
1、假如队员受伤,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2、如活球中发生受伤事故,裁判员要使比赛告一段落时再鸣哨;所谓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为了保护受伤队员,必要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3、
(1)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参加比赛,或者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在1分钟内被替换出场,如伤势妨碍在1分钟内被替换,也必须尽快换下。
(2)然而,受伤队员已经接受治疗,或在1分钟之内恢复了,他可以继续留在场上参加比赛,但必须:
(1)要登记该队一次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2)该队不得获得一次“正常”暂停那样“完整的”60秒,并且比赛要尽快重新开始。
4、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受伤队员不能留在场上继续比赛,必须被替换:
(1)他的伤势使他在1分钟内不能继续比赛;
(2)该队没有任何剩余的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5、如已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则要由替换他的队员执行。该替换队员不能被替换,只能等到该队下次替换机会时再被替换。
6、比赛中,裁判员要命令每一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并让其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停止并且患部或
参考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篮球规则
整本《篮球规则》中所提到的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等都是男性,它同样也适用于女性。必须理解,这样的写法仅仅是基于实用的缘故。
第一章 比 赛
第1条 定义
1.1 篮球比赛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篮中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
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到场的技术代表管理。
1.2 球篮:对方 / 本方
被某队进攻的球篮是对方的球篮,由某队防守的球篮是本方的球篮。
1.3 比赛的胜者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是比赛的胜者。
第二章 球场和器材
第2条 球场
2.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是一块平坦、且无障碍物的硬质地面(图1);其尺寸(从界线的内沿丈量)是:长28米、宽15米。
2.2 后场
球队的后场是由中线、两条边线和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的端线所限定的比赛场地部分、以及该队的本方球篮和篮板的界内部分所组成。
2.3 前场
球队的前场是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最靠近对方球篮的内沿所限定的比赛场地部分、以及对方的球篮和篮板的界内部分所组成。
2.4 线
所有的线应该用白色划出,线的宽度是5厘米并清晰可见。
2.4.1 界线
比赛场地由界线(两条端线和两条边线)所限定。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一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就坐在球队席的人员都应距离比赛场地至少2米。
2.4.2 中线、中圈和罚球半圆
中线应从两条边线的中点划出,平行于端线。它向每条边线外延伸15厘米。
中线是后场的一部分。
中圈应划在比赛场地的中央,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其半径是1.80米。如果中圈内着色,它必须与限制区的颜色相同。
两个罚球半圆应划在比赛场地上,它们的圆心分别在两条罚球线的中点,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其半径是1.80米。(图2)
2.4.3 罚球线、限制区和罚球抢篮板球分位区
罚球线应划成与每条端线平行,从它的最外沿到端线的内沿应是5.80米,其长度是3.60米;它的中点应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两个限制区应该是分别划在比赛场地上的两个长方形区域;每个限制区由端线、延长的罚球线和两条始于端线(它们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2.45米)止于延长的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这些线(不包括端线)是限制区的一部分。限制区内必须着色。
在罚球时,沿限制区两侧专供队员们(抢篮板球)占位用的分位区应按图2划出。
2.4.4 3分投篮区域
除了对方球篮附近区域之外,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是某队的3分投篮区域(图 1和图3)。由下述条件所限定并且包括:
引自端线并垂直于端线的两条平行线,它们的外沿分别距离各自就近边线的内沿0.90米。 一条半径为6.75米的圆弧,该半径是从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落在地面上的交点(圆心)量到该圆弧外沿的长度。圆心距离端线内沿的中点是1.575米。该圆弧与两条平行线连接。3分投篮线不是3分投篮区域的一部分。
图1 比赛场地的全部尺寸
2.4.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应划在比赛场地的外侧,由两条线段限定,如图1所示。
球队席区域内必须有可供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就坐的14个座位。任何其他人员必须在球队席后面至少2米。
2.4.6 掷球入界线
两条0.15米长的线段,应划在记录台对侧、比赛场地外的边线上,其外沿距离就近端线的内沿是8.325米。
2.4.7 无撞人半圆区
无撞人半圆应在比赛场地上划出,其界线是:
以球篮中心正下方的比赛场地上的点为原点,以1.25米(内沿)为半径的半圆; 与端线垂直的两条平行线,内沿距球篮中心正下方的比赛场地上的点距离为1.25米,长度是0.375米并距离端线内沿1.2米。无撞人半圆区由与篮板前沿平行的假想线和上述平行线末端连接封闭构成。
无撞人半圆区的界线不是无撞人半圆区的一部分。
图2 限制区
图3 2分 / 3分投篮区域
2.5 记录台和替补座椅的位置
图4 记录台和替补座椅
1 = 24秒钟操作员; 2 = 计时员; 3 = 到场的技术代表; 4 = 记录员;5 = 助理记录员。
记录台和它的座椅必须放置在一个平面上。比赛解说员和 / 或到场的统计员可在记录台一侧和 / 或后面就座。
第3条 器材
必须需要下述器材:
挡件,包括:— 篮板;
— 由(抗压)篮圈和篮网组成的球篮;
— 裹有包扎物的篮板支撑构架。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 24秒计时钟。 暂停计时用的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 两种独立的、明显不同的并且是响亮的声音信号。 记录表。 队员犯规标志牌。 全队犯规指示器。 交替拥有指示器。 用于比赛的地板。 比赛场地。 足够的照明。对篮球器材更详细的描述,见“附录:篮球器材”。
第三章 球 队
第4条 球队
4.1 定义
4.1.1 当一名球队成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程规定(包括年龄限制)已被批准为某队参赛时,他是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2 当一名球队成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被登记在记录表上,并且只要他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又没有发生5次犯规,他是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3 在比赛时间内,当一名球队成员
在比赛场地上,并且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 不在比赛场地上,但是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 已发生了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出局的队员。4.1.4 在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被看作为队员。
4.2 规定
4.2.1 每支球队的组成应该:
不超过12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其中包括一名队长。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练员。 最多有5名可以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他们有专门的职责,例如:球队管理、医生、理疗师、统计员、翻译等。4.2.2 在比赛时间内,每队应有5名队员在比赛场地上并且能够被替换。
4.2.3 当:
裁判员招呼一名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或 在一次暂停或一次比赛休息期间内,一名替补队员向记录员请求替换时,该名替补队员成为队员,那名被替换的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4.3 服装
4.3.1 球队成员的着装应符合下述要求:
背心前后的主色相同。所有队员必须将他们的背心塞入他们的比赛短裤内。允许穿着连体的服装。
短裤前后的主色相同,但没必要和背心的颜色相同。 球队所有队员穿着主色相同的短袜。4.3.2 每一名球队成员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清楚的单色号码和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号码的高度应至少20厘米。 前面号码的高度应至少10厘米。 号码宽度应至少2厘米。 球队使用的号码应从4至15。对于国家联合会自己举办的竞赛,他们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字的任何其它号码。 同一个球队的队员不得出现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识离号码应至少5厘米。4.3.3 球队必须至少备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A队)应穿浅色背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队名列后的队(客队/B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4.4 其它装备
4.4.1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高度的或延伸范围的,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4.4.2 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装备(物品)。
下述物品是不允许的:- 用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其它坚硬材料制作的为保护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压件或保护套,即使在其表面有软的包裹。
-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 头饰、头发饰品和珠宝饰物。
下述物品是允许的:-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而且其制作材料是被充分地包裹了。
- 和短裤主色相同的(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
- 和背心主色相同的弹力护肘。
- 和短裤主色相同的弹力长筒袜。如果它为了护大腿,它应该到膝盖的上方;如果它为了护小腿,它应该到膝盖的下方。
- 被适当包裹的膝部保护架。
- 伤鼻保护器,即使是用硬质材料制成的。
- 无色透明的口腔护具(如:牙套)。
-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 用不会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的头带,最宽是5厘米。
- 手臂、肩、腿等部位的无色透明的缠绕绷带(如:胶带、贴片)。
4.4.3 比赛中,任何商业广告、促销产品或慈善团体的名称、标记、徽标或其他标识,包括上面提到的但是还不限于这些,都不允许显示在队员的肢体上、头发中或其他部位上。
4.4.4 本条款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得到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第5条 队员:受伤
5.1 如果队员受伤,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5.2 如果球是活球时发生了受伤情况,裁判员应等到控制球队投篮、失去对球的控制、持球停止进攻或球成死球时才能鸣哨。如果有必要去保护受伤的队员,裁判员可以立即停止比赛。
5.3 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内)继续比赛,或者他接受了治疗,他必须被替换,除非该队可以上场的队员不足5名。
5.4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和随队人员经裁判员允许后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在受伤队员被替换前去照料他。
5.5 根据医生判断,如果该受伤队员需要立即治疗,他可以不经裁判员的允许进入比赛场地。
5.6 在比赛期间,任一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必须被替换。他只有在流血停止后并且受伤部位或伤口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覆盖后才可返回比赛场地。
如果在记录员的替换信号发出之前,任一队获得了暂停;在此期间,该受伤队员或任一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恢复了,该队员可以继续比赛。
5.7 已被教练员指定在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如果受伤了,他可以被替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队也希望替换,他们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队员。
第6条 队长:职责和权力
6.1 队长(CAP)是一名由他的教练员指定的队员,在比赛场地上代表他的球队。在比赛期间,他可以与裁判员有礼貌地交流,以获取信息;然而,这只能在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进行。
6.2 如果球队对比赛的结果要提出抗议,该队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即通知主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标有“球队抗议队长签名”栏内签名。
第7条 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7.1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2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交给记录员一份包括:在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姓名和相应号码,以及球队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姓名的名单。所有姓名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球队成员都有资格参加比赛,即使他们是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的。
7.2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1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必须确认被登记在记录表上他所递交的名单,包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的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他们应指明5名在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A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7.3 只允许教练员、助理教练员、球队成员和随队人员坐在球队席上,并允许这些人员逗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
7.4 在比赛期间,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只有在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才可以到记录台去获取统计资料。
7.5 在比赛期间,只允许教练员保持站立。在比赛期间,他可以口头上指挥队员们,只要他停留在他的球队席区域内。
7.6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名字必须在比赛开始前登记在记录表上(不需要他的签名)。如果教练员由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了,助理教练员应承担起教练员所有的职责和权力。
7.7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教练员应通知裁判员将在比赛场地上担任队长的队员号码。
7.8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了,并且助理教练员也没有登记在记录表上(或他也不能继续工作了),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如果他在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由于受伤不能继续担任教练员,替换他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7.9 在规则没有限定罚球队员的所有情况中,教练员应指定该球队的罚球队员。
第四章 比赛通则
第8条 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
8.1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8.2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应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3 在上半时的第1节和第2节之间、下半时的第3节和第4节之间、以及每个决胜期之前都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4 两个半时之间的比赛休息期间应是15分钟。
8.5 比赛休息期间开始于:
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20分钟 。 一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8.6 比赛休息期间结束于:
主裁判员执行跳球,当球离开他的手开始第1节时。 所有其它每节的开始;即:当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8.7 如果第4节的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相等,比赛有必要再继续一个或几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打破平局。
8.8 如果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之前发生了犯规,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后应执行最后的罚球。
8.9 如果作为罚球的结果需要一个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所有犯规应被视为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在决胜期开始之前应执行罚球。
第9条 比赛或一节的开始和结束
9.1 跳球中,当球离开主裁判员的手时,第1节开始。
9.2 所有其它每节开始的时候,当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该节开始。
9.3 如果某一队在比赛场地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9.4 对于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 拥有记录台(面对比赛场地)左侧的球队席和本方球篮。
然而,如果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球队席和 / 或球篮。
9.5 在第1节和第3节开始前,球队有权在位于对方球篮的半场做赛前准备活动。
9.6 球队在下半时应互换球篮。
9.7 在所有的决胜期中,球队应继续进攻与第4节比赛方向相同的球篮。
9.8 当该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应结束。
第10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死球。
10.2 (活球情况)当:
跳球中,球离开抛球的主裁判员的手时; 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球成活球。
10.3 (死球情况)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篮时; 活球中,裁判员鸣哨时; 罚球中,很显然球不会进入球篮,但在该罚球后还有:- 另一次(另一起)罚球时
-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和 /或球权)时
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球队控制着球,24秒计时钟信号响时; 投篮的球在空中飞行中:- 裁判员鸣哨后
- 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后
- 24秒计时钟信号响后
球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球成死球。
10.4 (不成死球情况)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中:- 裁判员鸣哨时
- 该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 24秒计时钟信号响时
罚球的球在飞行中,裁判员对除了罚球队员之外出现的任何违犯规则的情况而鸣哨时; 控制球的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且使用连续动作完成该次投篮,一名防守队员对任一名进攻队员犯规时(该犯规在投篮动作之后);球不成死球,如中篮计得分。
但是,如果:
- 裁判员鸣哨后,该投篮队员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
- 该投篮队员正在做连续动作,一节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或24秒计时钟信号响;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如中篮应不计得分。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是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仍然保持着与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起跳点。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标定限制区和标定无撞人半圆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和一名队员的位置的确定相同。
当球触及了一名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在位置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跳球定义
12.1.1 一名裁判员位于中圈,在双方任意两名队员之间将球抛起开始第1节时,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将一手或双手紧紧地抓住球,以至于不采取粗野的动作任一名队员都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跳球程序
12.2.1 每一名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他球队本方球篮一侧的中圈半圆内,并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的队员想要占据圆圈上的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能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之间将球垂直地向上抛起,其高度要超过任一名跳球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最高点后,必须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12.2.5 在球被合法拍击前,任一名跳球队员都不得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接触非跳球队员或地面前,任一名跳球队员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没有被任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到,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能在中圈的线上或越过(进入)中圈的圆柱体。
违犯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款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时; 球出界,但是裁判员无法断定最后触球的队员或意见不一致时;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不成功,双方队员发生违例时; 活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罚球之间除外);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球成死球时;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被抵消后,没有留下其它犯规罚则要执行,以及在第一起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之外的所有其它每节开始时,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12.4 交替拥有定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为活球的一种方式。
12.4.2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开始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结束于:- 球触及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 掷球入界的队发生违例时;
- 在掷球入界中,活球停留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
12.5 交替拥有程序
12.5.1 在所有的跳球情况中,球队在跳球情况发生的最近地点,以掷球入界的形式交替拥有球权。
12.5.2 跳球后,在比赛场地上未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应获得第一次交替拥有。
12.5.3 在任一节结束时,获得下次交替拥有的队将在记录台对侧、中线的延长线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除非有进一步的罚球和球权罚则要执行。
12.5.4 用交替拥有箭头指向对方球篮来显示某队获得了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当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结束时,交替拥有箭头的方向立即反转。
12.5.5 某队在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违例,致使该队丧失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交替拥有箭头的方向应立即反转,指明由违例队的对方球队在出现下一次争球情况时获得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权。然后,应将球判给违例队的对方球队在原掷球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12.5.6 在:
除第1节之外的其它每节开始前,或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任一队犯规不使掷球入界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第13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打,并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掷、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队员不得带球跑,也不得故意地用腿的任何部位去踢球或拦截球,或用拳击球。然而,球偶然地碰到腿的任何部位,或腿的任何部位意外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违犯第 13.2款是违例。
第14条 控制球
14.1 定义
14.1.1 当某队一名队员在控制活球中拿着或运着一个活球,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球队控制球开始。
14.1.2 当:
某队一名队员正控制着一个活球时,或 球正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是球队继续控制球。
14.1.3 当:
一名对方队员控制球时; 球成死球时; 在一次投篮或罚球中,球离开该队员的手时,是球队控制球结束。
第15条 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
15.1 定义
15.1.1 投(对于投篮或罚篮):当队员手中持球,然后朝向对方的球篮将球掷入空中时。
拍:用手将球拍向对方球篮时。
扣:用一手或双手用力向下方塞进对方的球篮时。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15.2 投篮动作
开始于:队员通常在球离手前开始做投篮的连续动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他已经向对方的球篮投、拍或扣球,开始得分尝试时。 结束于:球已离开该队员的手时,如果是跳起在空中的投篮队员,他还须双脚落回到地面。虽然投篮队员被认为在做得分尝试,但他的手臂有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以 此来阻止他得分。在这种情况下,球离不离开该队员的手就无关紧要了。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15.1.3 投篮的连续动作:
开始于:球已在该队员手中停留,并且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时。 在投篮尝试的过程中可以包括该队员的手臂和 / 或身体动作。 结束于:球离开该队员的手时,或者,做了一个的全新的投篮动作时。第16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义
16.1.1 当一个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在其中停留或穿过球篮时是球中篮。
16.1.2 当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水平面以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16.2 规定
16.2.1 球已进入对方队的球篮,中篮应按下述原则计入进攻队的名下: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域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域中篮计3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罚球中,球触及篮圈后,在球进入篮圈前被一名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地触及,中篮计2分。16.2.2 如果一名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了本方球篮,中篮计2分,登记在对方队的场上队长名下。
16.2.3 如果一名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了本方球篮是违例,并且中篮不计得分。
16.2.4 如果一名队员使整个球体从下方穿过球篮是违例。
16.2.5 为了使队员在掷球入界获得球权时,或者是最后1次或仅有1次罚球后抢篮板球时可以尝试投篮,比赛计时钟必须显示0:00.3(十分之三秒)或者更多。如果计时钟显示0:00.2或者0:00.1(十分之一秒),唯一的投篮方式是拍球或者直接扣篮得分。
求篮球和足球的基本规则
篮球基本规则一:
1.比赛方法
一队五人,其中一人为队长,候补球员最多七人,但可依主办单位
而增加人数。比赛分前、后半场,每半场各 20 分钟,中场休息 10 分
钟。比赛结束两队积分相同时,则举行延长赛 5 分钟,若 5 分钟后比数
仍相同,则再次进行 5 分钟延长赛,直至比出胜负为止。
2.得分种类
球投进篮框经裁判认可后,便算得分。 3 分线内侧投入可得 2 分;叁
分线外侧投入可得 3 分,罚球投进得 1 分。
3.进行方式
比赛开始由两队各推出一名跳球员至中央跳球区,由主审裁判抛球双方跳球,开始比赛。掷界外球。
4.选手替换
每次替换选手要在20秒内完成,替换次数则不限定。交换选手的时间选在有人犯规、争球、叫暂停等。裁判可暂时中止球赛的计时。
5.罚球
每名球员各有 4 次被允许犯规的机会,第五次即犯满退场。且不能在同一场比赛中再度上场。罚球是在谁都不能阻挡、防守的情况下投篮,是做为对犯规队伍的处罚,给予另一队的机会。罚球要站在罚球线后,从裁判手中接过球后 5 秒内要投篮。在投篮后,球触到篮框前均不能踩越罚球线。
6.违例
大致可分为(1)普通违例:如带球走步、两次运球、脚踢球或以拳击球。(2)跳球违例、(3)跳球时的违例:除了跳球球员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触到球之前进入中央跳球区。
2)基本规则二:
30秒钟规则
---进攻球队在场上控球时必须在30秒钟内投篮出手(NBA比赛为24秒,全美大学体育联合会比赛中为35秒).
10秒钟规则
---球队从后场控制球开始,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对方的半场).
5秒钟规则
---持球后,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掷界外球出手.FIBA规则规定罚球也必须在5秒钟内出手(NBA规则中为10秒).
3秒钟规则
---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侵人犯规
---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行为.
技术犯规
---队员或教练员因表现恶劣而被判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取消比赛知识的犯规
---球员做出的不体现运动员精神的犯规动作,比如打人.发生此类情况后,球员应立即被罚出场外.
队员5次犯规
---无论是侵人犯规,还是技术犯规,一名球员犯规共5次(NBA规定为6次)必须离开球场,不得再进行比赛.
违例
---既不属于侵人犯规,也不属于技术犯规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主要的违例行为是:非法运球;带球走;3秒违例;使球出界.
队员出界
---球员带球或球本身触及界线或蚧线以外区域,即属球出界.在球触线或线外区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扰球
---投篮的球向篮下落时,双方队员都不得触球.当球在球篮里的时候,防守队员不得触球.
被紧密盯防的选手
---被防守队员紧密盯防的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传球,运球或投篮,否则其队将失去控球权(NBA规则中无此规定).
球回后场
---球队如已将球从后场移至前场,该球队球员便不能再将球移过中线,运回后场.
足 球 规 则
11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一码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编的细小。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六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
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码……………….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及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
施。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
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 在友谊
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
致发生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
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 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
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
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它的形状可以是
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
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
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
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正式比赛中,只允许使用符合规则第二章条文规定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足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FIFA APPROVED)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FIFA INSPECTED)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证明。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
志的技术规格。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必须由国际足总理事长核定。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核准。
各国家足球协会的比赛可规定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足球。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
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决议2
国际足总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除
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
比赛。
正式比赛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管辖下,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3名球员。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替补球员名单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赛
其他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并且必须依照下烈规定:
相关球队同意最多可替换几人。
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赛开始前未作出决定,则替换球员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赛
所有比赛的替补球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替补球员未在比赛开始提出名单,不得替补上场比赛。
替换球员程序
替换比赛球员,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替换球员之前应先通知裁判。
替补球员应等到被替补球员已离开球场,并得到裁判的许可信号,才可进入球场。
替补球员应在比赛暂停时,只可由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完成替换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分。
已被替补离场的球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更换守门员
任何球员都可以和守门员交换位置,并且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更换位置前应先通知裁判。
在比赛停止时进行更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如果一替补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警告该替补球员并举黄牌,并且必须离开球场。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
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一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继续比赛。
当球不在比赛中时,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对本章规则的其他违规:
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
球,则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球员及替补球员判罚离场
球员在比赛开始前被判罚离场,可以从已提名的替补球员中替补一人。替补球员被判罚离场,不论是在比赛
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补。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依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每一队球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家协会决定。 国际足总理事会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一队球员少於7人,不应继续比赛。
决议2
在比赛中,教练可向球员传达技术性的指示。在划有技术区域的球场,教练及其他球队职员必须在技
术区域内,随时约束言行。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衬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
护胫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胶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违规及罚则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穿戴符合规则的装备。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球不在比赛中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的装备已经符合规则。
任何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未获得裁判允许不可再进场。
裁判允许球员再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允许球员再进场。
一球员因违反本章规则离开球场,他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场(或再进场),应被警告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犯规球队的对方球员,在裁判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
近犯规位置的地点。
五、裁判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确定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确定球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事件。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允许进场
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
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重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裁判不必立即采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
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
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事件,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采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
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采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假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可以更改判决。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伤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控制比赛 而采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
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台区域的任何事件,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允许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允许或不允许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允许或不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
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国家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
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决议2
正式比赛指派预备裁判(第四裁判)时,预备裁判的角色与职责必须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的规定
执行。
决议3
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
七、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45分钟。经过裁判与两队的同意才可另行决定比赛时间。任何更改比
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为光线太暗,减少上下半场时间各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作成决定,并且必须符
合竞赛规程
半场休息时间
球员有权要求半场休息时间。
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明文规定半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获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场休息的时间。
补足消耗时间
上下半场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时间都要补足:
替补球员。
察看受伤球员。
搬运受伤球员离开球场接受治疗。
延误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足消耗时间由裁判全权决定。
罚球点球
上下半场结束时或加时比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允许延长比赛时间至踢完罚球点球为止。
加时比赛
比赛的竞赛规程可规定,和局时加时比赛,加时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亦适用於加
时比赛。
腰斩比赛
被腰斩的比赛应重赛,除非比赛的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八、开始比赛及重新开始比赛
赛前措施
掷钱币决定球队选边。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决定上半场攻那一个球门。另一队中场开球开始比赛。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在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下半场比赛时,两队交换场地,进攻另外一边的球门。
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是开始比赛或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之后
在下半场开始时
在加时比赛的上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直接进入球门,可算进球。
程序
全部球员都在已方的半场内
开球球队的对方球员,在球进入比赛中之前,都必须距离球至少9.5公尺(10码)。
球静止在球场的中央点上
裁判发出信号
当球向前踢动时,球即进入比赛中。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开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当一队进球之后,由另一队中场开球。
违规及罚则
如果开球球员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第二次触球:
判由对方球队在违规发生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
对中场开球程序的其他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当球在比赛中,由於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须要暂停比赛时,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程序
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点。当坠球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违规及罚则
重新坠球:
如果在球触地之前,有球员触球。
如果球触地后,未触及球员,球即弹出球场。
特别情况
防守球队在已方的球门区内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进攻球队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
的点。比赛暂停后,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