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和hiphop_嘻哈和篮球是联姻
1.有什么关于街舞和篮球的**或电视剧?
2.三对三篮球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3.嘻哈风的篮球背景音乐
4.将NBA带进一个嘻哈时代的艾弗森,算一个优质的偶像吗?
Red Hot Chili Peppers:永远的魔术师
1983年成立于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红辣椒乐队(RedHotChiliPeppers)因其糅合了朋克、说唱和重金属的音乐样式以及特立独行的行事风格,一直受到摇滚歌迷的极大推崇。但凡听过他们那首UndertheBridge的人都清楚红辣椒是多么地热爱洛杉矶;但是,知道乐队成员对这座天使之城的篮球队同样着迷的人恐怕就不多了。事实上,这支乐队在1989年推出的长3分钟的MagicJohnson就是一首向大名鼎鼎的魔术师约翰逊致礼的作品;他们在歌中还向当年在湖人队负责快攻的拜伦·斯科特(ByronScott)、A.C.格林(A.C.Green)和贾巴尔(KareemAbdul-Jabbar)等其他几位湖人队员表达了他们的敬意。关于红辣椒的主唱安东尼(AnthonyKiedis)还有这样一段轶事:由于安东尼非常希望约翰逊本人能亲自听到这首歌曲,于是在湖人队的比赛开场前走到湖人队最著名的球迷杰克·尼科尔森(JackNicholson)面前,希望他能把CD转交给魔术师。但不幸的是,杰克把安东尼当成了一位普通的小球迷,因此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孩子,别烦我好吗?”
Kurtis Blow:Hip-Hop与篮球的恋爱
通常,Rap说唱乐的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1979到1984年初创期的老派说唱乐(TheOldSchool),1983到1984年间以技巧革新见长的新派说唱乐(TheNewSchool)以及随后将Rap音乐层次提升为黑人民权运动的第三代说唱。早在老派说唱乐时期的1984年,Rap歌手KurtisBlow创作了一首Basketball,NBA球员与歌手之间由来已久的惺惺相惜便可追溯到这首歌曲。因这首歌而尽享成功的KurtisBlow这样说道:“音乐王国是我的地盘,而篮球场则是朱利叶斯·欧文(Dr.J,NBA历史上第一位“飞人”)和摩西·马龙(MosesMalone,NBA多项纪录创造者)的天下!”事实上,在Kurtis的歌曲中,你会听到一系列如雷贯耳的名号———“湖人王朝”的缔造者杰里·韦斯特(JerryWest),篮球历史上第一位全才明星威尔特·张伯伦(WiltChamberlain),创造惊人“三个双纪录”的奥斯卡·罗伯逊(Oscar〃BigO〃Robertson),魔术师约翰逊(MagicJohnson),惟一一名在大学联赛(NCAA)、NBA和ABA都当过得分王的篮球明星里克·巴里(RickBarry),NBA历史上最为响亮的招牌之一皮特·马拉维奇(PeteMaravich),历史上第一位黑人主教练兼篮球历史上最伟大的防守型中锋比尔·拉塞尔(BillRussel),“天钩”卡利姆·阿卜杜·贾巴尔(KareemAbdul-Jabbar)都曾成为他的创作灵感。正如NBA在当时进入了最激动人心的年代一样,Kurtis在1984年创作的这首Basketball也成为Hip-Hop的最经典作品之一。
Britney Spears:篮球场上的性感宝贝
无论是音乐录影带BabyOneMoreTime中的精彩演出或者NFL美国职业美式足球联赛总决赛(SuperBowlXXXVI)开赛仪式上的热辣现场,小甜甜向大家证明了一件事———布兰妮不仅是个性感明星同时也是个动感宝贝。当她像淘气的啦啦队长一般在球场上欢呼雀跃并用这种方式向她最爱的篮球运动致敬时,试问有谁能够质疑她对篮球的热爱呢?可别小瞧布兰妮,她的篮球功夫可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她在高中时期还曾在学校篮球队担任控球后卫!她在SuperBowlXXXVI上表演的那记优美的射篮就足以向大家证明自己的控球技术!今时不同往日,两年后的布兰妮早已贵为流行小天后,并同NBA发展联盟携手推出了一系列“Britney4U”的NAB选秀宣传活动。这给了我们一个不错的理由关注NBA选秀大赛,并期待从那些陌生的面孔中升起一颗像勒布朗·詹姆斯(LeBronJames)那样的天才新星!
Percy Master P Miller:其实我也很职业
黑肯·奥拉朱旺(HakeemOlajuwon),现代NBA最优秀的中锋之一,1989、1990年两度NBA篮板王,1994、1995年两获NBA总冠军,1次荣获年度MVP,两次总决赛MVP,12次入选全明星队,1996年获奥运会男篮金牌。克莱德·德雷克斯勒(ClydeDrexler),1990、1992年两度带领开拓者队夺得西部冠军并打入总决赛,1994~1995赛季穿着火箭队队服夺得自己第一个NBA总冠军戒指,1992年入选NBA最佳阵容和梦之队,在和公牛队迈克尔·乔丹争夺年度最有价值球员的过程中名列第二。珀西·米勒尔(PercyMiller,绰号MasterP),说唱歌手,拥有超过半亿美元的资产。
两个NBA巨星和一个说唱歌手,这3个名字之间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真实情况是———他们3人都曾得到篮球奖学金并进入休斯敦大学学习!尽管很多说唱歌手都声称自己有职业球员的水准,可是只有米勒尔敢于走上NBA球场与职业球员们一决高下。不过,坏消息是:6英尺4英寸的米勒尔曾参加过夏洛特黄蜂队以及多伦多猛禽队季前训练但最终都惨遭淘汰。要知道,米勒尔在Hip-Hop的帝国里可是所向披靡,无人能比。这样受冷落的滋味他又怎能忍受呢?
Grateful Dead:成就你的篮球梦想
当年,美国Warlocks乐队的成员因接受了各种“迷幻实验”而对的迷幻效果有了大彻大悟的经验,他们清楚地知道什么样的音乐能延伸药物的幻觉,也知道在幻觉中如何创造音乐,如何进行表演,也因为药物的经验,他们体会到能在幻觉中“安乐死”(GratefulDead)的人必将成为一位“充满感恩之心的死者”(GratefulDead)。但是,究竟死者感激什么呢?这正是他们的音乐所要表达的,于是,Warlocks更名为GratefulDead。或许你会因为乐队与“死亡”及“迷幻”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而生出几分畏惧。然而,正是GratefulDead在1992年改变了前苏联国家男篮的命运,成就了他们的奥运之梦。因为经济困顿,立陶宛男篮几乎与巴塞罗那奥运会擦肩而过。迫于无奈,当时正效力于金州勇士队的立陶宛国手马丘林尼斯(SarunasMarciulionis)向洛杉矶的球迷们发出了求救信号。洛杉矶的球迷们没有令他失望,以GratefulDead乐队为首的RexFoundation立即筹集了大量的资金。他们的援助不仅将这支队伍送到了巴塞罗那的赛场上,还鼓舞他们赢得了一块铜牌。颁奖典礼上,球员们无一例外地用象征立陶宛的红橙绿三色在衣服上绘上了GratefulDead乐队的标志,以表达自己最由衷的谢意。
Shaquille O Neal:音乐永远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沙奎尔·奥尼尔(ShaquilleO’Neal)虽然身高2.16米,体重超过100公斤,却能像短跑运动员一样冲刺,能像跳高运动员一样腾起,还可以像举重运动员一样在两三个人的重压下跳起扣篮。不仅如此,篮球场外的他还是一位摇滚歌手。1993年,这个大块头推出了他的首张专辑ShaqDiesel,专辑一经推出便遭到了来自各方的质疑。然而历经10年,推出5张专辑后,有一点似乎变得越来越清晰,那就是———对于奥尼尔来说,做一个摇滚歌手和做一名优秀的湖人队员同样重要。他在2001年曾这样说道:“音乐将永远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同年,他推出了自踏上歌坛以来最具争议的一张专辑《献给沙奎尔·奥尼尔的超级朋友们》(ShaquilleO’NealPresentsHisSuperfriends)。这位无可争议的NBA巨星不仅得到了普通歌迷的拥戴,他在球场上的竞争对手也对他的摇滚事业予以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对此,他这样说道:“我相信,他们都明白,奥尼尔决不是一个毫无内涵的摇滚歌手,恰恰相反,他对艺术充满敬意!”
Beastie Boys:Bill尽管放马过来
底特律活塞队的中锋比尔·兰比尔(BillLaimbeer)总是令对手十分头痛,一方面他的外线和三分球投射技术非常出色,在防守和抓篮板方面也表现得出类拔萃;另一方面,NBA篮球史上恐怕没有哪个人像他这样频繁地用胳膊肘作为防守武器———在1989~1990赛季,活塞的对手们都是冒着极大的危险上场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一场比赛后自己的牙齿是否都还健在。正因为这样,兰比尔几乎被他所有的对手所不耻,他对手的球迷们便也间接地跟他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其中以野兽男孩合唱团(BeastieBoys)最具代表性。他们是如此地痛恨兰比尔以致于拿这位40号球员为主题创作了一首情绪极为愤怒的歌曲,这就是1994年的ToughGuy。歌词中这样写道:“在球场上痛击我吧,用手肘撞我还是向我的眼睛使出老拳?比尔·兰比尔,你快去死吧!”他们之所以敢这样畅所欲言,恐怕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在赛场上与比尔正面交锋吧?!
Pearl Jam:布莱洛克该何去何从
珍珠果酱(PearlJam)是20世纪90年代最受欢迎的美国摇滚乐队,乐队成员对篮球的狂热也跟他们的摇滚一样,给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贝司手杰夫·阿门特(BassistJeffAment)来自西雅图,是超音速队的铁杆球迷,而伊利诺伊州出身的歌手埃迪·维德(EddieVedder)则对芝加哥公牛队情有独钟。然而,在他们组队之初,俩人都狂热地着迷于当时担任新泽西网队控球后卫的穆奇·布莱洛克(MookieBlaylock)并以他的名字为乐队命名。尽管由于版权问题,乐队最终更名为“珍珠果酱”,但他们对布莱洛克的喜爱程度可见一斑。然而,14年后,当珍珠果酱的演唱事业还在不断发展时,那位原版的布莱洛克却在2002年被自己所在的亚特兰大鹰队送到金州勇士队,以换取第一轮第10位的选秀权,这也为布莱洛克的光辉时代画上了句号。
Prince:篮球场上我很无私
1988年,有歌坛鬼才之称的王子(Prince)为自己的Lovesexy巡回演唱会增加了一样新的舞台道具,那就是一个篮球架。难道惟一能与麦克尔·杰克逊分庭抗礼的乐坛巨人真的有心移师篮球场吗?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舞台下的王子还打了一手好球!《滚石》的记者Toure就曾在距离名尼苏达森林狼队主场不远的PaisleyParkStudios的室内篮球场与王子小战一场。回忆起那场比赛,Toure说:“王子的防守很出色,传球也很棒,抢断和投球也表现得像个出色的控球后卫。尽管平日的他是个人所共知的个人主义者,但球场上的他却与此截然不同。他即使在不拿球的时候跑动也很积极,这正是一个无私的球员所应具备的条件。”
N Sync:我们也爱打篮球
一年一度的“童星名人篮球对抗赛”自诞生以来便成为全美上下关注的焦点。这个在纽约、和迈阿密3地举行的赛事,其豪华的出场阵容用眼花缭乱来形容绝不为过。在那里,你不仅可以领略“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IsiahThomas)和NBA三分王雷吉·米勒(ReggieMille)等NBA高手的个人风采,还可以看到小甜甜布兰妮(BritneySpears)以及流行摇滚乐团平克(Pink)等流行明星在那里大显身手。那么这些明星的篮球水平究竟如何呢?让我们先看看一向活力四射的超级男孩(’NSync)的场上表现吧!贾斯汀(JustinTimberlake)显然是负责投篮,只要看看前火箭队防守队员肯尼·史密斯(KennySmith)是如何尽力地防守他就知道他干的不错!至于兰斯·巴斯(LanceBass),我们只能说———对他的防守犯不着太严密。不过他自己对此解释道:“我不过是没来得及热身而已。前一天晚上的演唱会实在令我精疲力竭!”他既然这么说了,我们权且信他一回吧!
India Arie “双塔”不是我要的未来
在2002年的格莱美颁奖典礼上,获得7项提名的26岁新人印第亚·阿瑞最终空手而归,成为一个超级大冷门,令她的无数Fans大跌眼镜遗憾不已。尽管她以微弱劣势败北,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认定她是当代最出色的黑人灵歌女歌手之一。当初她接受了歌手出身的母亲的建议开始了演唱生涯,但是,如果当初她的父亲坚持己见,那么今日的印第亚或许正在WNBA的赛场上打拼。要问印第亚的父亲大人是谁?身高7英尺4英寸,曾与奥拉朱旺一道被称为休斯敦火箭队“双塔”的拉尔夫·桑普森(RalphSampson)你总该有所耳闻吧!正是印第亚的父亲和奥拉朱旺一道令1984年还默默无闻的火箭队在1985年冲入季后赛并于1986年打进了决赛。然而,令人惋惜的是,桑普森由于膝伤,无奈之下只能提前退休。更不幸的是,遗传了桑普森超级运动细胞的印第亚却无意继承父亲的衣钵。她在2002年这样说道:“我曾听无数人说我生来便是个篮球坯子。可惜我对篮球实在提不起兴趣。坦率地说,我决不会进入体育界。写歌和唱歌对我来说比一切都重要!”
Paula Abdul:永远的啦啦队长
1962年6月19日出生于洛杉矶的宝拉·阿巴度(PaulaAbdul)从小在专业舞团里习舞。1982年,年仅19岁的宝拉加入湖人队啦啦队,并很快晋升为啦啦队编舞指导。她不仅立刻着手对啦啦队员的具体情况作了详细的了解,还将自己的舞蹈理念灌输到啦啦队的表演当中。这一创新令NBA所有球队的啦啦队表演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优美的舞蹈动作取代了简单的蹦蹦跳跳,不仅为表演本身增色不少也为比赛赢得了更多观众。1984年在一场湖人队比赛的表演中,宝拉被大名鼎鼎的Jackson家族相中,受聘担任杰克逊“VictoryTour”巡演的助理舞蹈指导。宝拉丰富多彩的演艺生涯就此拉开帷幕。她不仅先后出版了ForeverYourGirl、Spellbound、HeadOverHeel和TheGreatestHits四张专辑,还在2000年担任编舞指导了奥斯卡最佳影片《美国心·玫瑰情》。目前,这位昔日的湖人啦啦队长正在为MTV音乐台策划一个名为Skirts的电视节目,讲述的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的高中篮球啦啦队的故事。
Marvin Gaye:全明星赛场上飘扬的星条旗
在美国底特律西大街2648号,有一排白色的平房。与周围现代化的停车场、假发店、时装屋相比,它显得并不起眼。然而,它却是摇滚史上一个著名厂牌———摩城(Motown)唱片公司的发迹之地。摩城唱片公司———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独立品牌,也是黑人拥有的最大的唱片企业。被称为“摩城王子”的马文·盖伊(MarvinGaye)不仅是摩城史上最有创作天赋的歌手、词曲作家,同样也因为对体育的关注和热爱而闻名。1968年,他在Tiger体育场为全场观众演唱了美国国歌,两年后他又带领底特律雄狮队为他的代表作What’sGoingOn合音。但是,最令体育爱好者和马文歌迷难以忘怀的恐怕还要数他在1983年NBA全明星赛上的表演。当时,仅仅在一只鼓的伴奏下,成功战胜了抑郁症和严重毒瘾的马文声情并茂地演唱了一首《灿烂的星条旗》(Star-SpangledBanner)。这场表演为他赢得了全场的掌声,这也是马文的最后一场公开演出。第二年,他死在自己父亲的枪口之下。
Allen Iverson:别再叫我坏孩子
自从有了三分球以来,费城76人队的坏孩子艾伦·艾佛森(AllenIverson)恐怕是NBA中最具争议的人物之一。2001年,艾佛森借助Jewelz乐队推出专辑《非虚构》(Non-fiction)。然而,专辑还没问世便给艾佛森带来了许多麻烦。其中一首单曲40Bars由于其过于灰暗的主题及歌词中对女性和同性恋的歧视,立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舆论界一片哗然。对此,艾佛森解释说:我自小在贫民区长大,耳闻目睹的都是社会的阴暗面,这些歌词都来自我个人的生活经验。“音乐是我进行自我表达的方式”!不过,迫于舆论压力,艾佛森最终出面向公众道歉并对NBA专员大卫·斯特恩(DavidStern)指天发誓:“我向您保证,我的专辑中决不会再出现关于女性和同性恋的任何话题!”不过,艾佛森对音乐的热情似乎已经消耗殆尽,因此要等他的新专辑出版恐怕还有不短的一段时间!
Cheech & Chong:你所不知道的琼斯
关于篮球的**倒是不少,可像1973年的《坏小子琼斯》(BasketballJones)那样分明就是要跟篮球明星过不去的恐怕不多。曾在一部含混不清的闹剧《冒烟》(UpinSmoke)中将摇滚糟蹋了个够的喜剧演员Cheech和Chong推出了他们最为著名的一部**《坏小子琼斯》,并在片中着力刻画了琼斯的负面形象。而彼时,人们还陶醉于1972年那部《我爱琼斯》(LoveJones),并为剧中所刻画的光辉形象着迷不已。撇开片中晦涩难懂的主题曲不说,**表现出的极具预见性的NBA内部种族文化冲突的确足以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深思。
Madonna:我曾爱上罗德曼丹尼斯·罗德曼(DennisRodman)这个名字似乎永远无法与教养和风度这两个词扯上关系,因而当他在那本惊世骇俗的自传《BadasIWannaBe》中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一切和盘托出时,大家似乎也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并且,这本自传一经推出立刻便成为当年的畅销书。然而,当他在书中大曝在20世纪90年代初与麦当娜的激情邂逅时,人们还是多少有些意外。想必罗德曼认为唱不来摇滚,就算跟摇滚明星扯上点关系感觉也不错吧!不过,俩人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一切又回到原位———麦姐继续做她的歌坛大姐大而罗德曼还是NBA赛场上的大虫。
Ames Brothers:我们也曾是冠军
艾莫斯兄弟(AmesBrothers)是马萨诸塞州的一支家庭组合,是20世纪40到50年代红极一时的男声四重唱组。在1954年至1960年间最受欢迎的40首歌曲中,他们的歌曲就占到了10首之多,其中最著名的有YouYouYou、RagMop、SentimentalMe、Undecided和TheNaughtyLadyOfShadyLane。尽管时至今日,他们的那些老歌,比如MyBonnieLassie、PussyCat、MelodieD’Amour已不能再像RockandRoll以及Pt.2那样吸引大班听众,但乐队的几位成员Ed,Joe,Vic以及Gene依然是马萨诸塞的骄傲。这四位兄弟不仅是才华横溢的歌手,还是非常出色的篮球运动员,他们曾参加波士顿业余篮球联盟的比赛并一路过关斩将取得了冠军!在响当当的电视节目苏利文秀(EdSullivanShow)中,人们也曾看到这四位兄弟在著名的哈莱姆街头一展身手!
Lil Bow Wow:像乔丹一样飞翔
说唱歌手利尔·鲍·沃(Lil’BowWow)只有14岁,6岁登台献艺的光荣历史简直可以与5岁爬上钢琴的莫扎特相媲美。这位新好男孩不仅拥有令无数歌手垂涎欲滴的双白金成绩,还在奇幻运动喜剧片《像迈克那样打球》(LikeMike)中与包括费城76人的艾伦·艾佛森(AllenIverson)、新泽西网队的贾森·基德(JasonKidd)和达拉斯小牛的诺维斯基(DirkNowitzki)等多位现正当红的NBA球星结下戏缘。他在接受采访时兴奋地对记者讲述了这个“现代运动版灰姑娘”的故事:少年卡尔文(Calvin)整天梦想着成为一名众人敬仰的NBA球员,一位真正的职业篮球运动员。但是,卡尔文矮小的身材、有限的能力,令他的这个愿望看起来是那么遥不可及。当卡尔文买了一双据传曾属于一位篮球巨星的具有魔力的篮球鞋时,一切发生了改变。卡尔文展示出了令人惊讶的娴熟篮球技艺,就如同迈克·乔丹(MichaelJordan)那样,成为队中的精神领袖,并带领一支在困境中挣扎的NBA球队一路走向胜利。
Jim Carroll:回头浪子的篮球日记
吉姆·卡洛(JimCarroll)曾是20世纪60年代一位极具潜质的年轻球员。但是吸食***,飙车以及其他一些轻微过失葬送了他本该在前场拥有的全部未来。浪子回头的卡洛用写诗的方式化解了性格中邪恶的一面,在1978年他将自己在13到15岁之间书就的日记结集出版,这就是那部广受好评的诗集《篮球日记》(BasketballDiaries)。1995年,导演ScottKalvert将其改编为同名影片。以原著改编而言,《篮球日记》算不上一部非常成功的影片,导演忠实地保留了原作中的许多诗的语言,以旁白形式读出,也试图将小说中触动人心的那一切展现出来,可惜却只流于形式。倒是主演迪卡普里奥将吉姆的年少、郁闷、轻狂、尤其是堕落,诠释得相当到位。无论如何,这类影片应该还属于那种“年轻时看会很感动”的片子!
Ice Cube:我也来做一把乔丹
Rap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纽约黑人区。在它诞生后的第一个10年里,Rap的发展经历了许多坎坷。这种重歌词、重节奏而轻旋律的音乐形式一直局限于大城市的黑人圈子里。直到1986年Rap乐队Run-D.M.C.和白人摇滚乐队Aerosmith合作了一首《这样走》(WalkThisWay)后,Rap才开始受到白人听众的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乐坛出现了白人Rap歌手VanillaIce和流行Rap歌手M.C.Hammer,两人不仅让很多普通美国听众喜欢上了Rap,而且还把Rap带到了世界各地,包括中国。但这时的Rap已经从精神上远离了它的发源地———大城市里的黑人区,Rap被异化了。即使在这样的环境里,真正的Rap仍然存在着,只是被媒体加上了一个前缀———现在,人们叫它“帮派说唱”(GangstaRap)。这个名字的出现要“归功”于一支洛杉矶乐队,它的名字很特别,叫做N.W.A(NiggazWithAttitude)。里面有两位成员现在已经是Rap界的鼻祖了,他们一个叫Dre博士(Dr.Dre),另一个就是“冰块”(IceCube),他现在不但一直在唱Rap,还经常在主流**里出现。这位歌手不仅保持了黑人Rap的精髓,对黑人十分拿手的篮球运动也是颇为心仪。在IceCube最著名单曲ItWasaGoodDay的录影带中,我们就看到他对湖人队击败超音速的期望!不仅如此,“冰块”在这首歌的配套录影带中还自说自话地将自己想像成飞人乔丹,结结实实地把自己的篮球功力与M.J.较了一番高下。结果当然是不言自明的,不过IceCube大概也只不过想要来一番自娱自乐吧!
Luscious Jackson:旧瓶装新酒
拉舍斯·布朗·杰克逊(LusciousBrownJackson)在1964年到1972年间作为一名中锋效力于费城76人队,流畅优雅的打法为他赢得了“甜美的拉舍斯”这个昵称。尽管平均每场得分9.9的成绩放到如今实在是不值一提,但这并不妨碍拉舍斯的大名在今天依然为人们所熟悉并且喜欢,不仅仅因为拉舍斯的球场风采为人们所怀念,还因为有了“拉舍斯·杰克逊”这个Funk风格的女子摇滚乐队。尽管当初拉舍斯在球场上风光无限的时候,这几位来自纽约的女子还都是襁褓中的婴儿,但出于对这位NBA老将的崇拜,她们成立自己的乐队后,不仅将拉舍斯的名字借来做了乐队的名号,还成了WNBA纽约自由队的狂热支持者———她们甚至还曾请来自由者队的著名女球员汉普顿(KymHampton)在她们1999年的Friends专辑中献唱!
Michael Franti:我的梦之队
麦克·富兰提(MichaelFranti)出身美国旧金山嘻哈说唱二人组TheDisposibleHeroesOfHiphopricy,一向以政治及社会议题作为创作主题。他犀利的言词和独特的音乐风格让他在美国西岸的音乐圈里颇具名气。这位嘻哈说唱歌手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在1992年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那年,NBA球员终于获准出现在奥运会的篮球场上。看到魔术师约翰逊,巴克利和麦克尔·乔丹以平均每场高出44分的比分狂胜来自全世界的对手,狂热的美国球迷们简直激动得无与伦比。而富兰提对此却嗤之以鼻。
他说:“大街上的美国人对黑人唯恐避之不及。那赛场上的10个黑人又怎么能代表美国呢?”不仅如此,这位歌手还组装了自己的梦之队,阵容是清一色的黑人运动领袖——HueyNewton、NatTurner、MalcolmX、MarcusGarvey,还有AngelaDavis。
Paul Simon:我很矮,可是我很想灌篮
提到保罗·西蒙(PaulSimon),你一定会想起《寂静之声》、《斯卡布罗集市》、《忧郁河上的金桥》、《飞逝的雄鹰》等脍炙人口的歌曲。这些悲伤的情歌恐怕很难让人将保罗与“幽默”两个字联系在一起,因此当他在20世纪70年代的流行电视节目“周六晚间直播”中展示出他的喜剧天分时,人们的诧异就可想而知了!事实上,保罗不仅非常幽默还是个自嘲的高手。在他最为出色的一幕滑稽剧中,矮小精干的保罗·西蒙(5英尺3英寸)就在一曲MeandJulioDownbytheSchoolyard的伴奏下,泰然自若地与高出他N多英寸的ABA篮球联盟的大明星康尼·霍普金斯(6英尺8英寸)并肩前行!那一幕向大家证明了一件事———指望这个矮小的犹太男人腾空扣篮怕是没戏了!
Jay Z:当我穿上23号
1999年的格莱美颁奖典礼上,Jay-Z一举打败所有对手,以一张HardKnockLife赢得了当年的“最佳说唱专辑奖”,从而令更多人对这个来自纽约布鲁克林的说唱歌手投以赞赏和关注。此后的几年里,关于Jay-Z的各种消息令他在媒体频频曝光,他的各种造型也为歌迷们所津津乐道。然而,在他无数次的现场演出中,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恐怕还要属他穿着标有“23”字样的紧身外衣与超级男孩、麦克尔·杰克逊共同奉献给歌迷的的那场精彩表演!
Aaron Carter :歌坛小王子篮球场上打败奥尼尔
亚伦·卡特(AaronCarter)和他的哥哥后街男孩尼克(Nick)一样,总给人一种阳光活力的感觉。不同的是,关于尼克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他的动感舞步,而亚伦则像我们身边的男孩子一样迷恋篮球。大约是认为自己在音乐录影带Bounce中穿的那件多伦多猛禽队运动衫不足以表达他对篮球的热忱,亚伦在2000年推出的Aaron’sParty这张专辑中再一次向大家证明他是个多么忠诚的篮球Fans。在专辑中一首名为That’sHowIBeatShaq的歌曲中,这位年仅17岁的流行歌坛小王子向大家讲述了一个关于他如何在一场比赛中击败奥尼尔,智取湖人队的有趣故事。卡特洋洋得意地说:“播音员感到非常吃惊,他无法相信这是真的!”不过,显然奥尼尔并没有因孩子的小小梦想而恼火,当他在这首歌的音乐录影带中亮相的时候,他的表现棒极了!
有什么关于街舞和篮球的**或电视剧?
这个里面 好多 应该能找到 Neva Lose 就是第一个
用BAIDU搜还有韩服的RIGHT
三对三篮球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街舞**:
《舞出我人生》
个性张扬的街头嘻哈与高贵典雅的芭蕾可以在舞台上完美的契合,就像泰勒与诺拉的结合一样。这是一个奇迹,还是一种宿命。
《热舞甜心》
热爱舞蹈的美国女孩哈尼?6?1丹尼尔斯性格开朗。她梦想自己能站在舞台上展现自己,也希望得到大家的赞许。这个梦想便一直激励着哈尼向前走。
《街舞少年》
街头少年D抛开残酷的往事带给他的种种阴影。在身边好兄弟和所爱女孩的支持下,正视前方的道路,在这条自己曾经深深热爱的街舞道路上勇往直前!
《热力四射》
尔金和大卫二人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街舞组合可谓战无不胜。将自己独特风格的街舞录成影带发行是两人的梦想。在相信自己和团队的同时,他们也要相信自己的梦想。
《巧克力重击》
是台湾导演李启源的作品。讲述的是一个平民子弟是如何走上hip-hop的道路,获得成功,最后又反从自己的生活和文化中获得升华的故事。
《舞动青春》
Raya Green失去了姐姐,失去了在贵族学校读书的机会,而且承受着母亲所有的希望。为了晋升大学,失去了奖学金的机会,她唯有另辟路径,参加街舞大赛去赢取奖金。而这一过程改变了她的生活
《昏迷20年》
1986年,天才舞蹈少年舒马赫在一次意外中陷入昏迷。如今,当20年过去,他醒来,发现这世界已经变化太多,他少年时候的梦中女孩即将要嫁给他小学时候的死对头,而父母也深陷庞大的医疗债务之中,他将如何面对和改变这一切,和实现少年的梦想……
《街头舞魂》
这是一个研究团体跳舞运动的纪录片,从洛杉矶中南部开始,让我们全面接触街舞。在片中你可以看到导演完美诠释的hip-hop,可以看到美国独特的文化。虽然影片采用了快速拍摄的手法,但是整个**的进程我们却看不出一点加速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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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风的篮球背景音乐
三对三篮球,是街头篮球的一种,是流行于城市的篮球比赛形式,亦是嘻哈文化的重要分支之一。由于源于和流行于黑人社区,所以又称黑人篮球。其后经过逐渐发展,成为现时世界流行的三人篮球比赛。一般比赛形式为一对一或三对三的比赛,对个人技术要求比较高。
三对三篮球比赛规则
1 场地
标准的半个篮球场地(14*15米),或按半场比例适当缩小(长度减2米,宽度减1米),地面坚实平坦。球篮距地面3.05米。
2 工作人员及职责
2.1 设1-2名裁判员和1名记录员。
2.2 裁判员与记录员着装一致,但其颜色、款式应区别于运动员。
2.3 裁判员是比赛中唯一的宣判和终决的人员,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字,兼管计20秒违例。
2.4 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计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比分。
3 除下列特殊规则外,比赛均按照最新国际篮球规则执行。
3.1 比赛双方报名为4人,上场队员为3人。
3.2 比赛时间:
初赛、复赛不分上、下半时,全场比赛10分钟,组织者可根据参赛队多少修订时间为12分钟或15分钟。比赛进行到5分钟和9分钟时计时员各宣布一次时间。10分钟内双方都不得暂停(遇有球员受伤,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1分钟)。
决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8分钟。上半时之后休息2分钟再进行下半时。
3.3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确定发球权。
3.4 比赛开始和投篮命中后,均在发球区(中圈弧线后)掷球入场算做发球。
3.5 每次投篮命中后,由对方发球。所有犯规、违例及界外球均在发球区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将球传给队友,不能直接投篮或运球,否则处以违例。
3.6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迅速将球运(传)出3分线外,方可组织反攻,否则判违例。
3.7 30秒违例的规则改为20秒。
3.8 双方争球时,争球队员分别站在罚球线上跳球。
3.9 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3次犯规,第4次犯规罚出场。任何队员被判夺权犯规,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3.10 每个队累计犯规达5次后,该队出现第6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两次罚球。前5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及全队犯规次数,不追加罚球,由对方发球;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1次罚球,罚中得1分,并由攻方继续发球,如罚不中,仍由攻方继续发球。
3.11 只能在死球的情况下进行替换,被换下场的队员不能重新替换上场(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除外)。
3.12 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3.13 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如出现平局,初赛及复赛阶段执行一对一的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时即为胜方,比赛结束。如果在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双方打成平局,则加赛3分钟,发球权仍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如果加时赛仍打成平局,则以一对一依次罚球的形式决胜,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3.14 在使用小篮架的比赛中,不允许队员出现扣篮动作,绝不允许队员将身体任何部位悬挂于篮圈(或篮架)上,否则,可被判罚离场并不能再替换进场。
3.15 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决定
将NBA带进一个嘻哈时代的艾弗森,算一个优质的偶像吗?
1.Neva lose (main theme) - Joosuc 街头篮球的主题音乐,超级酷音乐!
2. Back street - Musai 只听音乐你也可以感觉到街头篮球
3. Wheel bug - Musai 只听音乐你也可以感觉到街头篮球
4. Gambler of the court - Musai 动感的旋律!那就是篮球的音乐~
5. Da Da Da - Musai 大家一起来吧!
来~来~来~!街头篮球的无穷魅力!!
6. Soft baketgirl -
Musai 好可爱的街头篮球美少女!!不妨在游戏中感觉一下!
7. City
of mine - Joosuc 欢快的城市下午,球场上矫健身影,那就是我!!!
8. Freestyle - Joosuc 自由!!自由就是唯一规则!!
9. Old skool - Joosuc 贝斯的超低旋律,你感觉到了吗?
10.Sunset beach - Joosuc 在烈日骄阳下的海边,享受着街头篮球...
11.Get funky - Joosuc
准备好了吗?让街头篮球带给你无穷快乐吧...
12.End of the
Game - Joosuc 一场游戏结束了.下一场让我们再继续...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追求穿衣上的风格,看一个人,首先先看他的穿衣风格,从他的穿衣风格上就能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嘻哈时代就是由艾弗森作为代表来把嘻哈服装带火的一个球星,在那个时代的时候,她被很多人质疑过,但是艾弗森从来没有丢弃嘻哈服饰,下面就由徐小编来给大家讲述一下,艾弗森在NBA是否属于一个优质的球星吗?
首先在NBA嘻哈是非常不受欢迎的,尤其是对于高层的领导,非常讨厌这种嘻哈风,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最低层的服饰,对这种产生了一种厌恶,由于NBA在那个时代,大部分都是黑人,黑人就比较喜欢这种服饰,而受到上层领导的制止,从而产生了一种向种族歧视的那种感觉。
嘻哈服饰本来就是象征着一种自由随风的样子,这也象征着艾弗森是一种不基于受人管教,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这和他的出身有着很大的关系,由于他很小就住在贫民区,在那个地方,他尝试过很多的饥寒交迫,被别人压迫的那种感觉,非常的难受。
艾弗森很快破产,也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帮助了他曾经帮助过他的人,他把很多的钱都用来作为了慈善,艾弗森是一个懂得感恩,知道回报他人的一个人,艾弗森能够成为NBA的球星,也离不开帮助过他的那些人。所以艾弗森是一个非常优质的球星,他没有被那些贫民区的恶劣行为所影响,更没有把那些不好的行为带给自己的球迷,他只是把自己的行为想法表现了出来而已。?
好了就到这儿,谢谢观看。给徐大强点一点关注,点一点爱心。